申请参展可根据以下条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(四大优惠政策):
一、按报名参展时间给予不同优惠
(1) 在2011年2月28日前递交参展申请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参展费总价的95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;
(2) 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递交参展申请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参展费总价的9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;
(3) 在2010年10月31日前递交参展申请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参展费总价的85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。
二、2011年展览会特殊优惠政策
如果参展商公司注册时间在2010年度内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参展费总价的95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。
三、特大优惠政策
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!把握机遇,共创未来!
四:承诺给2012届展会的优惠政策之一(按2011报名参展面积给予不同优惠)
(1) 2011届参展面积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2012届参展费总价的95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;
(2) 2011届参展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到200平方米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2012届参展费总价的9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;
(3) 2011届参展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并按时支付定金的,可享受2012届参展费总价的85折优惠,
优惠金额在参展费余款中扣除。